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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階梯電價今年下半年采用新算法 周期按年計算
2015-07-03 來源:未知 點擊:1005次
7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價格政策將調整,階梯電價周期將由月改為年,“打通”使用。年階梯與月階梯的區(qū)別在什么地方,能為居民用戶帶來多大的實惠?記者就此對南寧供電局相關負責人進行了采訪。
今年下半年采用新算法
記者了解到,居民階梯電價執(zhí)行周期由月改為年后,第一檔電量為0至2040千瓦時(含),電費單價為0.5283元,第二檔電量為2040至3240千瓦時(含),電費單價為0.5783元,第三檔電量為超過3240千瓦時,電費單價為0.8283元。
不過,今年是從7月份開始,階梯電價開始實施按年計算,那么今年余下的6個月電費如何收取呢?南寧供電局市場營銷部副主任黃仕昌介紹,今年階梯電價電量基數(shù)按6個月標準執(zhí)行。即7~12月抄見電量按照第一檔1020千瓦時、第二檔1020至1620千瓦時、第三檔1620千瓦時及以上的階梯基數(shù)執(zhí)行。
也就是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用戶家庭電表累計電量不超過1020千瓦時,電費不會增多;用電量在1020至1620千瓦時的家庭,電費單價要加收0.05元;用電量超過1620千瓦時的,電費單價要加收0.3元。不過,從明年1月1日起,階梯電價將開始按整年計算。
家庭可合理安排每月電量
有市民擔心,階梯電價計算周期改為年之后,家庭電費會更貴。對此,黃仕昌表示,每年夏冬季,由于使用空調等家用電器,用電量相比春秋季懸殊較大。按照月階梯電價制度,居民在夏冬季節(jié)的用電量往往會達到第二檔,甚至是第三檔。如果改為按年階梯結算,即使冬夏兩季超標,但與春秋季平均后,很多家庭一年的用電量不會超標或超標不多。
他舉例表示,一用戶每年8月份、1月份,由于開空調、電暖器,這兩個月的用電量都在500千瓦時,其余月份為100千瓦時。按月階梯電價,他在8月和1月已達到第三檔電價電量,那么他全年電費需1192.6元。如果改為年計算,那么他全年的電費支出只需1056.6元,一年可省136元。
供電部門建議,在執(zhí)行年階梯電價后,居民應注意保留電費單據(jù),合理安排家中每月的用電量,根據(jù)已累積的用電量,可以及時調整此后的用電情況。
租戶可與房東提前協(xié)商
記者注意到,由于7月1日后開始執(zhí)行年階梯電價,這也給不少城中村的房東和租客帶來了一些難題。“房東打電話給我說,7月份以后電費每度要漲5角錢。”租住南寧長堽村的陳先生對房東電費的漲價很不理解:“不是說電費實行階梯標準的嗎?為何我沒享受到第一階梯的優(yōu)惠,就要直接承擔第三階梯的價格?”
當日,記者以租房人身份致電多名城中村“包租公”、“包租婆”獲悉,諸多房東表示電費單價多在每千瓦時1元或1.5元。“我家是一個總表,再接了十來個分表,就算每一戶的用電在第一檔,合到總表里,說不定就是第三檔了,我不可能倒貼電費的。”面對記者質疑,一名“包租婆”直言不諱。
對此,黃仕昌表示,由于供電公司是按總表向房主收取電費,供電公司與租戶之間沒有供用電關系,供電公司不負責在房主與租戶間的租賃關系變更時進行階梯電價清算。居民住房出租的,業(yè)主應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銷售電價向租戶收取用電費用,相關共用設施及損耗通過租金等方式協(xié)商解決。不得將用電量加價銷售給租戶,提高用戶電價標準,擾亂電價秩序。
今年下半年采用新算法
記者了解到,居民階梯電價執(zhí)行周期由月改為年后,第一檔電量為0至2040千瓦時(含),電費單價為0.5283元,第二檔電量為2040至3240千瓦時(含),電費單價為0.5783元,第三檔電量為超過3240千瓦時,電費單價為0.8283元。
不過,今年是從7月份開始,階梯電價開始實施按年計算,那么今年余下的6個月電費如何收取呢?南寧供電局市場營銷部副主任黃仕昌介紹,今年階梯電價電量基數(shù)按6個月標準執(zhí)行。即7~12月抄見電量按照第一檔1020千瓦時、第二檔1020至1620千瓦時、第三檔1620千瓦時及以上的階梯基數(shù)執(zhí)行。
也就是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用戶家庭電表累計電量不超過1020千瓦時,電費不會增多;用電量在1020至1620千瓦時的家庭,電費單價要加收0.05元;用電量超過1620千瓦時的,電費單價要加收0.3元。不過,從明年1月1日起,階梯電價將開始按整年計算。
家庭可合理安排每月電量
有市民擔心,階梯電價計算周期改為年之后,家庭電費會更貴。對此,黃仕昌表示,每年夏冬季,由于使用空調等家用電器,用電量相比春秋季懸殊較大。按照月階梯電價制度,居民在夏冬季節(jié)的用電量往往會達到第二檔,甚至是第三檔。如果改為按年階梯結算,即使冬夏兩季超標,但與春秋季平均后,很多家庭一年的用電量不會超標或超標不多。
他舉例表示,一用戶每年8月份、1月份,由于開空調、電暖器,這兩個月的用電量都在500千瓦時,其余月份為100千瓦時。按月階梯電價,他在8月和1月已達到第三檔電價電量,那么他全年電費需1192.6元。如果改為年計算,那么他全年的電費支出只需1056.6元,一年可省136元。
供電部門建議,在執(zhí)行年階梯電價后,居民應注意保留電費單據(jù),合理安排家中每月的用電量,根據(jù)已累積的用電量,可以及時調整此后的用電情況。
租戶可與房東提前協(xié)商
記者注意到,由于7月1日后開始執(zhí)行年階梯電價,這也給不少城中村的房東和租客帶來了一些難題。“房東打電話給我說,7月份以后電費每度要漲5角錢。”租住南寧長堽村的陳先生對房東電費的漲價很不理解:“不是說電費實行階梯標準的嗎?為何我沒享受到第一階梯的優(yōu)惠,就要直接承擔第三階梯的價格?”
當日,記者以租房人身份致電多名城中村“包租公”、“包租婆”獲悉,諸多房東表示電費單價多在每千瓦時1元或1.5元。“我家是一個總表,再接了十來個分表,就算每一戶的用電在第一檔,合到總表里,說不定就是第三檔了,我不可能倒貼電費的。”面對記者質疑,一名“包租婆”直言不諱。
對此,黃仕昌表示,由于供電公司是按總表向房主收取電費,供電公司與租戶之間沒有供用電關系,供電公司不負責在房主與租戶間的租賃關系變更時進行階梯電價清算。居民住房出租的,業(yè)主應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銷售電價向租戶收取用電費用,相關共用設施及損耗通過租金等方式協(xié)商解決。不得將用電量加價銷售給租戶,提高用戶電價標準,擾亂電價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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